一、 关联买卖概述 IM体育(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一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IM体育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现“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 9 个项目公司股 权销售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的事项。2021 年 7 月,公司办理 实现郑州零碳 100%股权销售事项的工商调换登记手续(详见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别离披露的《关于销售郑州IM体育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买卖的布告》[布告 编号:2021-099]、《2021 年第五次一时股东大会决定布告》[布告编号:2021-102])。
沉要内容提醒: ●会议召开功夫:2024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会议召开地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接见 http://ir.p5w.net/zj/,或扫描 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注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覆。
IM体育(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长阳浦华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浦华”)关于收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宜长环罚【2024】7 号)的沉大事项汇报,现将有关情况布告如下:
沉要提醒: 凭据《IM体育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单据召募说明书》第十二 章投资者;せ煊泄靥蹩睿骸叭绫匾腥嘶卮鸬,召集人在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工作日 将会议决定提交至刊行人,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实时就有关决定内容与刊行人及其他 有关机构进行沟通。刊行人该当自收到会议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回答是否接受持有人会 议通过的决定。对债券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法式及决定的合法有效性产生争议, 应在刊行人住所地点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致:IM体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IM体育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IM体育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发 行人”)委托,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治理法子》(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以下简称“《治理法子》”)、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以下简称“《会议 规程》”)等司法、律例和规范性文件以及《IM体育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单据召募说明书》(以下简称“《召募说明书》”)的有关划定,